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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二三事

我印象中看过的什么SM类文章里最具文学性的可惜作者太监了。
某天下午,我走在满是口罩人士的大街上,眼睛刚斜到擦肩而过的美女的美腿时接到了钟乐的电话。
“老陆,十分钟内到XX餐厅来。”我刚想说我TM没空的时候,那边已经只有嘟嘟嘟的声音了。难怪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说起来,钟乐算是我的青梅竹马,从九岁起我们就一直在一起,同一个小学,同一个初中,同一个高中,同一个大学,我小学时候暗恋过的XX老师,什么时候开始长毛,是个抖M变态是个舔足党她全知道,最要命的是我帮她背过的黑锅加起来简直可以绕地球一圈,用句话来说就是在认识她之前我的日子是黑白的,可自从认识她之后就他妈全黑了。“但是”,该来的总是会来,没错就是“但是”,她是个漂亮姑娘。命运从来都不是这么回事,但是她是个漂亮姑娘。多少人诽谤她招三惹四,但是她是个漂亮姑娘。今天雾霾很重呢,但是她是个漂亮姑娘。差不多就是这么回事。
等我到XX餐厅,这个漂亮菇凉正翘着大长腿脸色的喝着百威,桌上已经空了两个瓶子。等我坐下是,第三个空瓶来撂了下来。大概失恋了吧,我心想着,她倒又没哭,不过我大概想哭了。果不其然,“老板,再上个十二瓶百威。”声音不改,黄莺出谷。我只好问:“失恋了。”她点点头,“那个王八蛋是个傻逼。”我笑,又是王八蛋又是傻逼,钟大小姐得罪不起啊。然后她一边絮絮叨叨一边劝酒,说到痛恨处,敲桌子踢椅子,然后就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我就是那条鱼,但是先叫的城门。她脱下了鞋子,一边雪雪呼痛,一边开始揉起来。黑色丝袜,丝袜并不厚,隐隐看得见天然淡粉红色的脚趾甲,是的,那是我看过无数次梦见过无数次舔过无数次但下一秒看到仍然会怔住仍然会爱上的足。钟乐大概也看到我怔住了,便嘲笑起来,哈:“陆友之,看呆了?想不想揉?或者跪下来直接给我舔?”
XX餐厅在通城大概是最火爆的餐厅了,因为规模也不是特别大,但凡4点以后没订桌5点以后过来的都是要排队等桌子的。所以现在我们的周围虽然还轮不到人山人海两兄弟出场,但也是人来人往。所以当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想我脸色大概不太一样了,钟乐便转过头去看窗外,冷笑道:“呵,还不高兴了,陆友之,我他妈多希望你是个‘正常’的男人。”我叹了口气,把她弯曲着的腿扳过来,把脚放在我腿上,低着头看了一眼,慢慢揉起来的同时小帐篷开始支起来了。稍微慌乱之中只好问:“还疼吗?”她头没转过来,也不说话,可我还是看到了,她在哭。然后还没登我反应过来,便突然抽回了脚,穿上鞋跑了。
妈的,这女人。我刚想追,服务员反应敏捷,拦截道:“先生,请您去柜台结账。”等我再出来,钟乐早已遁了。我甚至还没来得及闻闻这“捏人脚趾,手有余香”的手,就只好赶去XXX小区,她住的地方。
敲了半晌,她抱着个酒瓶出来开门。一看是我便开始讥嘲:“哈,陆友之,怎么还追来了,我的脚这么让你魂牵梦寐吗?”我刚想说当然不是这个原因,至少不全是,她又开始说:“刚在餐厅不想舔,现在想舔就能舔到吗?呵呵,我告诉你,不可能,滚过去舔我的鞋子,如果你还想舔我的脚的话。”她开始扭动她的脚,她已经把丝袜脱了下来,天然的足趾,白嫩的脚背,微红的脚后跟,微翘的足弓,扭起来时像是在翩翩起舞。她至少没说错,是魂牵梦寐,是寤寐思服。这场斗争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我缴械投降,乖乖爬过去舔鞋。刚拿起那双铮光瓦亮的黑色鱼嘴高跟,刚舔到鞋跟,我的肚子就被踢了一脚,又一脚,又一脚,“你怎么这么贱啊,陆友之,你怎么这么贱啊,你为什么这么贱啊?”她说着说着蹲了下来,眼泪滴了一地。我肚子又痛,而且完全是丈二摸不着头脑,她又不是第一次看我这样做。虽然不明白,只好过去抱着她。过了一会儿,闷闷的声音夹带着哭泣声从她身体里传出来:“老陆,我失恋了。”一阵没来由的心疼开始在我心里乱窜。如果我不是这样的男人,是不是就不会有那些傻逼来伤她的心了,如果我不是这样的男人,是不是可以盖一座城堡,让她永远天真,如果我不是这样的男人,是不是可以用魔法让笑声洋溢在她的心头,如果我不是这样的男人……像攫住呼吸般,我只好把她越抱越紧,紧的像她是我身体的一部分一样。
“老陆,今晚留下来,你躺在床的一边吧。”依旧闷闷的声音,只是没有了哭腔。

抱歉,各位,其实我本来想写一个爱情故事,而且口味也不重,所以我不知道该怎么涉及到已经被我定型了的青梅竹马身上,容我想想在写。今天太累了,就这样吧。以下为收费内容(by http://www.prretyfoot.com)“老陆,今晚留下来,你躺在床的一边吧。”依旧闷闷的声音,只是没有了哭腔。
这并不是一个疑问句。一如当年,她在背后用圆珠笔轻轻地戳我的后背:“陆友之,明天早上你早点来,我要抄你作业。”字正腔圆,眼睛扑闪扑闪,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的她已经拥有用一种妩媚来刁蛮的表情。一想至此,我便不由得苦笑,当真恍若隔世,只是她倒变化不甚大,刁蛮如昨日,妩媚却已如昨日黄花,很少出现在她脸上。不对不对,陆友之你在想什么,她要你留下来过夜,躺在她的床上。没错,这才是重点。我心下一喜,想起一些模糊片段,心开始扑通扑通的跳,嘴角不自觉的往上扬。
得意是糟糕的开始。古人诚不欺我也(这真的是古人说的?你不骗我。。。)。就在我嘴角上扬到45度就要开始无声大笑时,她抹了抹眼角,转过头来,然后就愣住了,也不管我的笑是不是立马变成了忧伤,又歪着脑袋思考了一会儿,最后以一记齐达内头槌装上我的胸口。我只好庆幸她没有学我的野蛮女友里的女主角,两巴掌可是疼多了,而且末了,以我对她,我还得问问她是不是手疼,而现在就不用问她是不是脑袋疼或者脑袋坏掉了没有。
就当我还在揉胸口的时候,她蹙眉道:“你笑什么?你很高兴是吗,在我失恋的时候?还是说你在……?”她没有接下去说,直勾勾的盯着我,脸上表现不屑。我知道这由不得闪失,当下正视道:“我在想待会儿做点什么吃的给你,你今晚不是没吃饭吗?”她露出一副我看不懂的表情:“真的没想别的?”我假装发誓到:“我绝对没想到其他事情。”好吧,尼采说的,上帝已死。还好她笑笑:“然后你想到要做什么了吗?”我低下了头:“想到了,黯然销魂饭。”我怕她一掌削我脑袋,跳出两米外,“小的这就给您做去。”
只有一碗饭了,没有牛肉馅,只好猪肉代替,不时片刻,一碗喷香的叉烧饭诞生。她尝了一下,说道:“没有电视里说的那么黯然,那么销魂,那么好吃啊。”我晕倒,这个女人,“啊,不好意思,这位客官,我没有注入对您的感情,所以就没有那么销魂了。”我盼着看她小脸红扑扑。“呵,有意思,陆友之,你骨头又痒了,是吧?”她睥睨着我道。突然她又转了转脑袋道:“忘了你也没吃,分你一半,虽然没有电视上好吃,不过也蛮好吃的。”这个女人,到现在才想到我没吃吗,不过想到总比没想到好。我看着只剩下的半碗,摇了摇头:“其实我去餐厅之前就吃过东西了。”她也摇了摇头,“那我也不要吃了,吃多了会胖的。”我望着她的标准身材,前凸后翘,有山峰耸立之地,又有山坳平坦之美,只好默默地拿起饭碗吃掉了剩下的一半。呵,忘了说,我吃得真是香甜,因为筷子上有她的味道(什么味道啊,不就是口水喽,这叫间接接吻,哈哈哈哈)。
十指不沾阳春水。有时候我常常会忘记这个世界,只因为看到她,她的一个部分,她的手。只要一想到她会为另一个男人去洗碗,我就会莫名其妙的难受,明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在我力所能及的时候,我还是想忘记这些事情。她站在旁边淡淡地看着我洗碗:“老陆,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不做声,洗完碗,坐到了沙发上去。是啊,为什么对她这么好,她怎么可能不知道,她怎么可能不知道呢。一倦,索性蜷缩在沙发了。
钟乐转学来的那年,我还没怎么发育,但已经是足控少年了。常常会寻思着那些美丽的同学的脚,或者刚毕业过来实习的老师的肉色丝袜,看一看,十年少,想一想,活到老,是我的目标。老师把她安排在我的课桌后面。初见她时,她着黄色小连衣裙,腿上着白色袜子,红皮鞋,一脸的骄傲和一副我活着和你们不同的表情。在我们小小的县城里,简直小公主啊,我忍不住赞叹,眼睛时不时的望她的小皮鞋看去,会是怎样的一双脚呢?应该会有香味的吧。
她是真的小公主,连脾气也差不多,一副颐指气使的样子,所以会理她的人三天以后几乎就没了,除了我,当然表面上我也是不在乎的。只是我会带着漫画来,假装低头看着漫画的同时眼睛去嫖她的脚,哗,她今天穿了凉鞋来,淡粉色的小指甲,小小的脚,被白皙的皮肤包容着,一根淡青色的血管蜿蜒而过,如果我是漫画人物,我大概会流鼻血,状态跟对王之王的穿肠兄差不多。或者,哗,她今天穿着网格鞋,还带钩子的,切,真讨厌,会臭臭的吧,为什么要穿这种鞋来。有时候她也会叫我捡笔,我不答应,她便踩我的椅子,用她小小的脚,有时候还会踩我身上来,踩痛了我了,我就会勃然大怒,告诉她:“我再也不会帮你捡笔了。”后来她便不再踩我了,改用圆珠笔戳我,当然没有用笔尖。过了三天,相安无事,我又开始帮她捡笔,我一次又一次地帮她捡笔,顺便轻轻碰一下她的脚,她好像从无发觉,真是个笨蛋,我心下暗暗高兴。日子如常,有一天,她开始用笔尖轻轻戳我,“你再看漫画我就告诉老师。”我差点像弹簧一样跳了起来,咬牙切齿的低声说:“你敢。”我甚至还想动用的点其他什么的时候好不让她告诉老师时,她举手了。没错,她举手了,“老师,陆友之他在看漫画。”不出意料,老师把我的龙珠没收掉了。我转过头去看她,她居然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靠,我简直想杀了她。好不容易等下课了,我便匆匆去办公室求宋老师把漫画还给我。
宋老师是我们班新来的实习语文老师,没什么女人阅历的我认为那简直是天上的仙女下凡来的。她简单的一颦一笑,“小陆啊,你成绩好是好,但是上课也不能看漫画啊,你说是不是?”她不知道近距离看那笑对我来说简直是春风十里扬州路,那是给我一个人的笑容,如果这时候有BGM想起,我想会是屠洪刚的那首霸王别姬,人世间有百媚千抹,我独爱爱你那一种。她见我不答,完全不知道我是因为看呆了的缘故,便托起了腮,阳光罩在她脸上,一圈光晕包住了她,而且她完全不知道自己脸上出现了一种浑然天成的妩媚。是的,妩媚,小小的我怎么会知道这个词呢,只是一种没法说得清的感觉罢了。等回过神来,(龙珠也很重要啊),我便开始求老师:“老师,我保证以后不会再在您的课上看了,而且我保证我的成绩会是第一名。”这么想来,小时候的我也真够臭屁的。老师捏了一下我的鼻子:“这么说你要在别的老师课上看喽,罢了,课上都不准看,知道吗?”我大喜,是是是,谢谢老师,恨不得说完全部的保证。转过头,我瞥一眼,只一眼,那黑色的平跟皮鞋,薄若蝉翼的黑色丝袜,纤细的小腿。它们渐渐会动了,转朱阁,低绮户,婉转地带着那似有若无的香气,向我的脸上走来。啊,黑色丝袜。
我兴冲冲地拿着龙珠漫画跑回教室,兴奋地看着钟乐,不说话,宣告着胜利,看着她的脸慢慢的变恼怒,然后我才开始说宋老师怎么怎么好,跟某些人不同,身上还有一股香味,我真是太喜欢她了,最后还以一句诗作结尾,此女只应天上有,何故为我落人间。她的脸似一块白幕布,涂上了我以前从来没在她脸上看到过,也不知道该怎么描述的表情。我以为那只是愤怒和不甘心而已,而忘记了小公主也有忧伤和稚嫩的夏天。
从那时起,她便开始变本加厉的戳我。也不管我恼怒不恼怒,戳我,带着一往无前的表情,顺便还做着V字的手势睥睨着我。习惯,就是这么一回事而已。我不再恼怒她,不再吼她,不再转过头去看她,只是专心的带着小甜蜜地看着讲台上的语文老师。她的动作,她的表情,我皆以为欢喜。只是不在语文课或者下课地时候,我依旧会回过头去,看看她,暗暗比较一下小公主和天仙的区别,刁蛮纯净的小脚丫和诱惑天成的金莲,似乎都带着香气呢。
某天,老师叫钟乐念一篇文章,我大乐,心想这下还不得出丑。但是事情似乎不是按照我的预想发展。只见她撩了一下头发,脚步轻盈的走向讲台,没有带起一点风,站在讲台桌旁拿起自己的作文本,跟宋老师相视一笑,然后轻轻念到:“我喜欢像海子一样,劈柴喂马,做一个自由自在的人,我喜欢像海子一样,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做一个快乐的人,但我更喜欢像海子一样,做一个祝福的人,祝福所有的陌生人,希望他们都拥有别样的幸福。”念到这儿,她停顿了一下,眼睛挑了我一下。只一下。接下去的东西我都没有再听到。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有了那种跟宋老师一模一样的妩媚。等她回到课桌,我还呆呆地,什么都不知道。她又开始戳我了,脸上的妩媚已经不见了,笑意吟吟:“怎么样?厉害吧。”我冲口而出:“你什么时候开始有那种表情?”然后我便开始后悔,怎么会问出这种话来。她一怔,便不再说话。夏天般的忧伤又浮现在她的脸上,让我事后回想起来依旧胆站心伤的表情。
“扑通”,然后我听见有人在大笑,才想起刚刚在沙发上睡着了,现在正趴在地上呢,真想揍这个女人。不过想起她刚刚那样的表情,还是有点悻悻然。抬头望去,她还在抚掌大笑。过了半晌,她才停下来,抹了抹眼角,对我道:“太好笑了,我刚刚还在跟自己打赌三秒之内你必定掉下来,果不其然,老陆,你怎得这般听话。哈哈,笑死我了。”说罢,便要来摸我脸颊。我想那自然是听话,那是爱你,你看,你要摸我脸颊我还要凑上去呢。只是不知为什么,抚摸突然变成揪,我大叫痛痛痛,一边使劲把脸凑过去,好让脸没这么痛。钟乐一手叉腰:“你是狗吗?这么听话。”这句话说得我抖M心理狂风大作:“汪汪汪。”她气不打一处来:“叫你脸皮厚,叫你脸皮厚。”一边使劲揪我。虽然我是抖M,不过是真痛啊,只好举起双手投降。她这才放手,笑道:“你的脸皮虽堪比厕所板,但终究还是我的纤纤玉手厉害。”“那是,别说纤纤玉手,纤纤玉脚同样厉害。”我谄媚道,这种事情我还是要得寸进尺的。低头看去,忍不住想要闻去。如同听见我心愿般,那只玉脚抬了起来,差点踹到我鼻子上去,我在等她一蹬,结果迟迟不下来,只听得自己喘气如牛,便再也忍不住,一口吻了上去。刚吻到脚底板,想要伸出舌头舔这个我心中的小小宝贝,宝贝变成熟鸭子,飞了。她又一次转身坐到沙发上去,我不甘,如若游龙,身手敏捷,扑过去一口舔到,便甘之如饴。是真有股香甜的味道,宛如当年她的小女孩脚丫,带着清甜的水果香味。
我喜欢伸长舌头一次从脚跟一直舔到脚心,再到脚趾,然后把舌头伸进脚趾缝里,宛若被她夹住一般,然后假装惶恐,更加细致卖力舔舐。她曾经嘲笑过我,你当你在吃珍馐美味啊。她当然不知,羞辱也没关系,她的快乐才是我想要的,曾经她想要做一个祝福人,然而我的幸福早已与她息息相关。
她的脚跟是山脚下,开着些莫名的小草野花,随便的舔,涓涓细流或者惊涛骇浪,砸到花花草草都没什么问题。她的脚心脚背则是山腰处,远处已经可看得见几处白云,还有几只翱翔的鸟儿,可雄姿勃发,亦宁静致远,于缱绻处细细逗弄,她若呵呵大笑,则用胡子扎她脚心,谁让她打扰这一副良辰美景奈何天。她的脚趾则是山顶,人间四月芳菲尽,山顶桃花始盛开,一株两株三株四株五株,一舔两舔三舔四舔五舔,若得日出,则美不胜收,采桃南山上,倦不知返。她曾听我这套瞎掰到山顶桃花始盛开时打趣道,“你是不是还想说自己人面桃花相映红啊,你这个臭不要脸的。”这个女人。
这次我刚到山腰就天气阴暗,被直升机拉起来了,只当我是迷途人。她一言不发,酒衬得她的脸还稍微有些红。我一来不爽,二来怕她哭起来,便问道:“又怎么了啦?”她站起来,又坐下,双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惴惴不安的说:“老陆,这么些年,你有没有恨过我?”纳尼,我一副被雷劈到了的呆傻样子,这,这从何说起啊。
她叹了一口气,“不就是我让你变得这么变态的吗?”她好像还是有点害羞。是了,那年,也就是上初一那会儿,我稍微有点郁郁寡欢。小学的实习老师是斯人已去,而她依旧伊人在侧,那时我也早已喜欢上她,谁让她那么可爱。初一那会儿她的理科已经大大地跟不上了,她说:“陆友之,你星期天有空吧,来帮我补课。”虽然喜欢,但也因为这喜欢,反倒有些距离,反正跟小学比时,没有那么亲了。这一次补课我自然是欣然前往。
她家是小洋房,在我小时候还是蛮少见的,进门还得脱鞋,麻烦得紧。她爸妈都出去了,可能是故意支开的吧,反正独她一人。我奸笑道:“你一个人也不怕我……哈哈哈哈。”她淡淡笑了一笑,“别装了,陆友之,你没种的。”我一听可不答应了,便张牙舞爪的假装扑过去,只是没想到,我扑过去同时,两手便被她两手制住,以及一个劈叉一脚抵在我脸上,不让我前进,并大声喝道:“陆友之,你还敢不敢了,我可是学过跆拳道的女人。”那脚蹬在我脸上,那蹬得叫一个意乱情迷,似有若无的香气又他妈的钻进了我心里,以及那暖暖的味道透过可爱的白兔袜飞了进来,真是应了那句歌词,没有一点点的防备。跟想象中的是一个味道。
她看我一声不吭,便急道:“陆友之,你怎么啦?你别再往前进,我数到三,要松脚了,一二三。”她脚放了下来,没看到我的脸也往下跟了一下,幸好我意志力还是不错,没直趴趴地跟上去。
她看我脸色又道:“你没事吧?”我只好假装气到:“你抵住我鼻子,差点被你闷死。”她哈哈大笑:“那你可以往后缩啊,你个笨蛋。”“那你抓着我两手。”“哦,原来如此,好吧,对不起啦。”她凑过来撒娇,我说:“亲一个就原谅你。”“你再胡说八道我就不要你补习了。”她正色道。我只好笑嘻嘻:“好好好。”等等,为什么到这里就变成我求着她要补习了?
以后我便常常帮她补习,只是路遥知马力,我马力还是不行啊。饥渴难耐的我终究让这种欲望变成了雨后春笋,破土而出。一次,趁她上厕所,心痒的我飞奔至门口鞋柜处,想袜子就着在她脚上,袜子也是脚的一部分。这部分心里斗争还没过去呢,我的手就已经抓起了那可爱的白兔袜子,如细嗅蔷薇一般,只是我的心里没有猛虎,只有那甜甜的仿佛如丝般纵滑的东西一闪而过,是的,很多年后有个巧克力广告也是这么说的。我想伸出舌尖去抓住那一闪而过的东西,但终究还是没敢,放下袜子,心神俱魔般又去探索那只鞋子,就是那只我小学时暗自腹诽过的臭臭的耐克鞋,然而并不是臭的,是一种不可言说的味道,并不是臭,但又不似香,与她脚上的味道不太一样。我不敢沉浸其中,掐自己大腿肉,仿佛武林高手一般,我原路返回。
从那一天起我便宛如吸了毒一般,连偷偷摸摸的紧张心情都似心跳一般,诱惑着我沉醉。我无法自拔地第三次就被钟乐发现了。她站在客厅里难以置信望着我陶醉般地在嗅着她的鞋子,下一秒她可能就要哭出来。我如被当头棒喝,是的,在闻着她鞋子的时候我就忘记了,这是我喜欢的女孩子啊,我怎么可以忘记这一点。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我根本不知道该作何表情。
她真的哭了,梨花带雨。我悄悄地站到她旁边,又是羞愧,又是无措。等到雨点小,我刚开口:“钟乐,其实我……”喜欢两字还没说完,便被打断,“你给我出去,出去。”我便被推搡着撵出门。站在门口的我唱起了伤心太平洋,可是伤心的人儿再也没有出来。等快天黑,我只好回去了。
她真的哭了,梨花带雨。我悄悄地站到她旁边,又是羞愧,又是无措。等到雨点小,我刚开口:“钟乐,其实我……”喜欢两字还没说完,便被打断,“你给我出去,出去。”我便被推搡着撵出门。站在门口的我唱起了伤心太平洋,可是伤心的人儿再也没有出来。等快天黑,我只好回去了。
她黑着脸,三天没有跟我说话。虽然可能夸张,但我觉得我心都碎了,这难道不是泰戈尔所说的世上最遥远的距离吗?第四天,我找她说话,她终于开口了。“陆友之,你真的喜欢那样吗?”我想了想,如实回答,“是的,但是……”更喜欢你这四个字依旧没有说出口便被打断(请不要指着我的鼻子说他妈这不是狗血电视剧嘛),“我可以为你那样做,但是你要做我男朋友。”什么?我简直不敢置信自己的耳朵,回过头去看她,她一副带点害臊带点正色的脸,我觉得我听错了,可能。我只好唯唯诺诺:“你说什么?”她立马横眉冷对,怒目而视,横刀立马,唯我钟大小姐而已。我只好点头如捣蒜,“小的收到,小的明白。”“好,我们走吧。”“啊,哦。”说好的挽臂做小鸟依人状呢,说好的夕阳西下,我们在快活涯呢?对了,想起点事,我便快步跑上去,“钟乐,我喜欢那些事你千万别说出去啊。”如果此刻我看她脸,我就知道我说了一句非常糟糕的话,糟糕到她以为我只是怕她说出去而答应跟她在一起,而不是喜欢她,可惜我只顾沉浸在我们终于做情侣的欢愉之中。
甜蜜期的我们总是在大声唱歌,大步奔跑,骑最烈的马(也就是我,吁),喝最烈的酒(雪碧,三毛钱一瓶那种),走最喜欢走的路(田间小道),做最喜欢做的事(在一起),她觉得快乐了,我便时常要奖励。第一次的时候,她害羞的不行,把脚轻轻放我脸上,我闻到小女孩身上独有的清甜香味,便忍不住使劲想闻,她一听到我稍粗重的呼吸声,就忍不住把脚抽了回去。望着她害羞的脸,我简直想问问上帝,到底怎样才能让我不沉醉于她,这个如朝霞般美好的女孩子。后来了然于胸了,才慢慢放得开,也不再问我脚是不是臭臭的,还引诱我,一会东一会儿西,真是东边下雪西边雨,道是无情是真无情。好不容易叼着了,她嗤嗤地笑,好,今天的奖励就到这儿啦,客官下次请早。气煞我也。
甜蜜期终会过去,虽然已有三年,三年虽然不短,但我贪得无厌。第一次争吵也终于来临。那是个雨后的下午,中考已考完,我跑到她家问她的志愿,对了,那时候考高中还要填志愿呢。她闷闷不乐,我知道她考得差,但我觉得并不要紧,因为我已经决定要跟她报同一所高中,父母反对?管他呢。
我问她你报那所高中啊,她白了我一眼,以为我要取笑她。然后我悄悄地告诉她,我之所以问她只是因为要跟她报同一所高中。她惊诧道:“陆友之,不行,这种事不能儿戏的。”我继续嬉皮笑脸:“我乐意,你管不着,快,告诉我,你报哪所高中。”其实我早问过老师她的成绩了,以她的成绩,最可能报的是XX高中,但是我就是要调戏她。她坚决反对,但是我就是铁了心调戏她,时不时撩一下她的头发,摸一下她的脸,闻闻她的小手,最后亲了一下她。她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她只知道是被我逼上梁山,开始口不择言:“调戏我是吧?你别忘了,你只不过是喜欢我脚的一条小……狗罢了。”彼时狗还不流行,还没有单身狗,DOTA狗,撸狗等等,彼时我还不知道自己是愿意给她做牛做马做狗的,彼时我亦不知道她只是讨厌我凌驾于她的伤心之上罢了,然而一切都只是彼时。我脸上冷了下来回了一句:“你才是小狗吧,这么笨。”她的拳头立马就锤了上来,我被打到眼镜,一厌烦,便推了她一把匆匆回家了。
我们总是会把一些生命中最美好灿烂的东西推送出去,并称之为错过。十五天之后,我再也忍受不住,什么傻逼错过,我要抢回来。我已经想好了用最什么样的角度,什么样的诚挚语言来道歉。可是我敲了一会儿她妈才来开门,老实说,我一点也不喜欢她妈,她妈虽然在我面前装的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但有一次我临出门,听到她妈跟她说:“你再也不要跟陆友之来往了,这个人不会有出息的。”这个里外不一的女人。但是我仍然甜甜笑道:“阿姨,我找一下钟乐,她在吗?”说完我便探头探脑往里边升,她妈也笑着说:“她不在,她要过会才回来。”“是吗?那我进去等她。”说完我便往里冲,才不管她妈瞬间难看的脸色,只是没想到跑遍房间还真的不在。只好在沙发上坐下来,她妈看我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皮笑肉不笑说道:“那你慢慢坐,阿姨先去洗毛衣了。”百无聊赖之际,我看到鞋柜上她的白兔袜,她还真喜欢这一款式呢。鬼使神差地我就到了鞋架旁,单手拿起了她的袜子,没有体温,可是我知道它们被穿过呢。看看里边的阿姨还在洗毛衣,我便忍不住放到鼻子上,呵,她的味道呢。我怔怔地想着,快要落泪。然后就听见门咔咔的响,我立马想把袜子放到鞋子里,但是来不及了,我的左手还拿着她的袜子。她的脸从开心到冷若冰霜只用了0.1秒,落差是黄果树瀑布?我又一次不知所措,那些备好的台词早已在九霄之外。
她进来,脱鞋,换上鞋子,放上鞋架,一句话不说,慢慢地判我死刑。过了一会儿,她跟她妈叫道:“妈,隔壁老王叫你去搓麻将。”“好嘞。”她妈根本没察觉到我们之间的气氛,兴冲冲地去隔壁了。她关上门,冷冷发射连珠炮,轰得我体无完肤:“你来干什么。”“你不是不做小狗么?”“原来不止是狗也会想念脚的啊。”我诺诺辩道:“钟乐,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她妩媚一笑,是的,曾经我的欢喜,她拿来用作对付我的武器:“原来你喜欢我……的脚啊,我知道了,这就满足你。”
说罢,她便用高劈叉踢我,我被踢到在地,所有的喜欢被她践踏在地上,她不再尊重我的欢喜,她只要出气。不停的用脚碾压我的脸,她朝我吼:“你不是喜欢吗?来舔啊,怎么不舔,不舔我就告诉其他人你他妈陆友之不过是个喜欢脚的变态。”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甚至忘了反抗,我喜欢的只不过是她而已,她是我一辈子想要守护的人,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这样想着想着,便流下泪来。她大概也没想到我会哭吧,看到我的眼泪便怔住了,继而她自己也哭了起来,跟我抱在一团,听到她说:“对不起,对不起……”她的泪流进了我的脖子里,凉凉的,带着她的味道,我想,能被她打实在是太好了,因为她原谅我了。就这样,带着原谅,我以为的爱恋,我们一起去了xx高中。
从那一次起,很多事情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们开始经常争吵,家常便饭到我甚至忘记了是因为什么争吵起来的,然后便开始动手。她开始逼迫我去舔她的脚,她的鞋子,甚至她穿上她妈妈的鞋子叫我舔,只是为了羞辱我。我只好蜷缩成一个虾米一样,刚开始她还会过来抱着我认错,可是后来她便不吭声,从房间里走出去,留我一个人在那个如洪荒般的房间里。有一次,她看我像个虾米一般,嘲笑道:“陆友之你还是个人不?你好像一条狗唉。”然后施施然地走了出去。我知道她走出去了,便起来呆坐了一会,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敢想,这宛如残花败柳般的爱情。
终于有一天,她跟我说:“陆友之,我们分手吧。”真到这一天,反而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震撼,或许我早就想到了吧,这一天迟早会来临。我默默地点了点头,然后向操场外走去。她在背后喊,也不管别人听不听得到:“你再也看不到你喜欢的脚了呢。”我转身朝她走去,她稍微有点惊慌,呵呵,我怎么可能会要打她,何况打也打不过她啊,轻轻地抱住她,一如当初:“是的,我最喜欢的脚呢。”我在心里默默地说,以及我最喜欢的你。我听到她在我的背后哭,真好啊,她对我,至少还是有点留恋。
想念是一件十分费力的事情,到这时候我才知道。每天对着不痛不痒的一群人虚与委蛇,假装不再关心她的事情,事实上哪怕只言片语也想知道。每天看到她送的东西暗自神伤,想念她身上的味道。有一天我觉得我已经可以去演苦情戏的男主角了,因为我甚至开始怀念我们吵架的日子,她打我,有时候会踢在我的脑袋上,生生的疼,她叫我舔她的鞋子,我想现在也不会太抗拒了吧。然而终究是想想,那样的日子怎么可能回得去呢,我们两个都变态了。只要她过得好就行了。然而这也是想想罢了。
到高二那年,我听到了一个传闻,她交了个男朋友。我站在校门口,想看看她的男朋友,我想我很冷静,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只要她开心就好。等的我都欣赏完了落霞与孤鹜齐飞,他们才姗姗来迟。那个男的,我甚至没看清楚他长什么样,确切来说,我只看到了她,她小鸟依人般的依偎在旁,一颦一笑,黑色的眼眸,吸进去了整个的我。一个声音在我心里开了花,我便不管不顾了。等我反应过来,我的拳头已经砸在那个人的脸上。一击即到,那个男的还真是不堪一击。我望着血红色的夕阳,甚至来不及看她脸上既高兴又着急又忧伤的表情,就被周围的尖叫声吞没了。去她妈的断肠人在天涯。

今天就先到这儿吧,不足之处,海涵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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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站 10 积分 = 本站 1 钻石

⚠️ 仅限旧站有积分充值记录的账户参与兑换,赠送积分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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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兑换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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